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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量百分之六十三,没有充电器,没有信号,没有网络。这台手机从现在开始只是一个电子时钟和一个手电筒,仅此而已。她把这两个功能按重要性排了个序,电子时钟排第一,因为知道过了多久比知道往哪走更要紧,手电筒排第二,剩下的全部作废,通讯录里两百多个号码一个都拨不出去,相册里还存着上周在宿舍楼下拍的那只三花猫,现在翻出来也只是一张不会再有下文的图。她想到这里停住了,把这个念头按了回去,现在不是想这些的时候。
信号这一项到此为止,接下来是她自己。
林晓站起来,腿有点软,不是生病的那种软,是躺太久了血液没有流通的那种。她站在那片银白色的细叶植物中间,低头看自己,衣服还是她出门时穿的那件,牛仔裤,卫衣,运动鞋,全都没变。但手不一样了,她摊开手掌,手指比她记忆里的长了一点,也白了一点,手背上没有她上次做饭时烫到的那道痕迹。
她又摸了摸脸,轮廓差不多,但皮肤更光滑了,下巴更尖了,基本形状还在,但所有不够好的地方都被优化了。
她低头看了看手腕,左手的手腕上有一个纹路,月形的,发着淡淡的银光,那个光不是反射的,是自己发出来的,在月光下显得更亮。她用右手的指尖摸了摸那个纹路,没有凸起,摸上去和周围的皮肤一样平,但能感受到一种奇异的温热,像是什么活的东西贴在皮肤下面,有自己的脉搏。
她深吸一口气。
空气从鼻腔进来,凉的,带着那种薄荷和雨后泥土的甜味,肺叶扩张,胸腔微微起伏,然后呼出去,白色的雾气从嘴唇之间溢出来,在月光里散掉。
她捋了一下头发,头发比她记忆里的长了一截,从肩膀的位置垂到了腰际,颜色也不对,不是她原来的黑色,是一种很深的银灰色,在月光下泛着冷光。她抓了一把看了看,质地比原来的软,更细,松开手之后那些银灰色的发丝慢慢落回去,在月光里划出细微的光弧。
她上过《奇幻文学的叙事逻辑》这门课,里面最重要的一个判断标准是:当主角发现自己不在原来的地方时,第一个反应说明了他的底层性格。有人尖叫,有人哭,有人立刻试图找到回去的路,有人蹲下来分析状况。林晓的底层性格是,先找到有人的地方,然后再出问题。
至少这个世界有月亮,月亮的方向是可以参考的,她的手机虽然没信号,但右上角的时间还在走,21:47,她出图书馆的时候是九点多,现在是九点四十七,过了不到一个小时,一个小时,从图书馆门口到一个有尖耳朵和发光植物的异世界。
就在她准备循着月光找方向的时候,草丛里有动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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